法律咨询

尊敬的赵律师:我作为当事人的女儿向您咨询。我父母现出租一套住房给某房客,7月3日那天半夜3点,因水管老化不慎漏水,把楼下的邻居家的墙壁打湿。结果邻居半夜跑上来发凶,双方发生争执。邻居的老头气急住院了,家里人就打电话找到了我的父母,要我们赔偿损失。按理,我们所承担的只是赔偿房屋被水淹修缮的费用。而他们家无赖,让我们承担医药费费用。本来我们想好好商量和解并出于好意,我母亲亲自到医院去看望住院的邻居,结果遭到他们全家十余口人围攻,让我母亲赔偿医院费,我母亲当时没有钱,他们全家人逼迫我母亲写了一张3000元的欠条,请注意是逼迫,我母亲不写就不让我母亲走。因我现在外地工作,父母年迈,经不住他们的无赖纠缠。只好认倒霉,付了1500块钱医药费,把欠条要了回来想就此了事。可事后这家人还是纠缠不休,要房客赔偿房屋因水淹需维修费用3000元,就是额人,说房屋的墙壁及地板都要重新换掉,房客不同意,说最多赔偿200元,因为只有墙壁被淹,地板没事。结果这家邻居又打电话来骚扰我们家并打恐怖电话,要我们家赔偿修缮房屋的钱。我父母年迈,现被吓及生气上火住院了。你的回复如下: 1、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3000元欠条无效,要求撤销。 2、不属于使用不当造成(如管道老化等),应由房东承担。 3、已经支付的费用,很难要回。可以一并在要求撤销欠条的诉讼里提出。 4、你方受骚扰的事情,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打110报警,如果证据确凿,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5、是否登记备案与本案的处理没有很大关系。

债权债务
2005-08-04 17:07: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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