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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什么是劳动服务协议?劳动服务协议它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纠纷
2021-07-08 10:55: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有以下: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服务协议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但服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而服务协议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
    因服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签订。

    劳务合同有可能是两个自然人之间签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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