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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我的学生交给我一份"自己外出实习申请书",内容大约为自己要求外出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校无关.他签名并冒充家长签名(其家离校较远).我当时要求与其家长通电话,但他不同意,说到了目的地才告知家长,我当时想他平时表现几好,人又老实,且又说是亲戚介绍的,已交清学费,所以就拿申请书给校长签字了.他于5月10日下午到广东清远,11日\12日还与我们有联系,但12日下午其手机就关了,一直到现在.我们怀疑其陷入了传销,于是与其家长联系后到学校附近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说要到清远报案才有用.学校经研究后,同意派一名老师陪其家长到清远报案,但其家长提出到清远的费用学校应该负担,而学校认为只出老师的费用.于是双方相持不下,其家长还扬言要告我们. 学生已满20岁

其它综合
2007-05-25 1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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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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