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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件事,我每天上班十二小时,一个月只休息两天,平时正班十二小时外有时晚上还要加班两小时!这样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1-07-01 14:07:3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 牧场的公式当然不合法,唉,每天就是八小时吗?那么如果说加班的事半小时,那你每天十几个小时日,当然是不合法的
  • 您好,不合理的。规定了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总时长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的时间需要额外给加班费。
  • 不合法,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您好,肯定不合法的。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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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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