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2004年8月份进入这家公司的,在进这家公司之前我还有一份国企的劳工合同没有解除,又与这家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2万),2004年11月份到12月份去南方A公司参加了培训,产生了培训费用有1.5万左右(其实是免费的,因为我们公司和A公司有合作协议),由于工作需要还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大约有9千多(个人公司各负责一半),我还有担保书原件没有交该公司,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快有一年了!由于公司领导层的决策失误和对公司前途的失望,因此我想辞职。可是公司要我赔上面的所说的所有费用共计4万多!但是我觉得自己也很委屈,耽误了自己一年的时光,福利待遇很低,我不想交纳这些费用,因为我在本公司工作一年还总共的待遇还没有1万,因此公司想起诉我!但是我觉得公司也有很多违背合同的情况,如养老保险没有缴纳,公司现在提供给我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与当初进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有很大的变动,工资待遇一直徘徊在九百左右,出差的补助一直是按照试用期待遇给的,因此我也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这次劳动纠纷,可是我觉得打官司的话自己很被动,关于养老保险、原件劳动合同、出差待遇方面我都没有纸面的证据,现在我每天都很心烦,因此我想求助律师给我一个本纠纷的解决办法,谢谢!

刑事案件
2005-08-15 14:06: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