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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以前的合同作废,重新与我们签定.但是,我们大多数员工都认为此合同有很多公司利益明显大于个人利益的条款.我们不签又没有别的办法,而且我们都交了保证金的.所以我想问一下,这种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受不受保护?如果我们想离职,他还有很多苛刻的条件,我们该怎么应对?

证券投资
2005-07-19 11:50: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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