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2年毕业于山西科技大学,同年签约于中铁十七局,报到后签定劳动就业合同(5年),一式三份,但我向索要时,以保管为由拒绝。在签定合同时只让我们签约,没有详细的让我了解合同,在培训15天后,扣押了我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然后把我安排到外省的项目部,在工作中,我非常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但是待遇与单位应允不符,而且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没有休息日,而且随意在下午提前1小时工作。在工作办年后,年底回到家里。一直到次年4月才通知上班,此时我已在北京,由于非典原因,所以在北京找了一家单位,单位限期通知报到,否则开除(单位没有通知开除,我们的关系还有)。因非典缘故,我从此没有与十七局联系。

证券投资
2005-07-14 23:07: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