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3月份我和该学校签定了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中写到工作满一年后,给上社会保险。但直到现在也没给上,这期间我在学校的工作也很不开心,于是我向学校提出了辞职,学校没表态,前几天我在看到一则招聘后报了名。我告知学校后,学校当即同意我辞职。但扣了我三个月的押金和部分餐补,还拒绝给我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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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学校追缴工作期间保险,如果学校不缴可以向当地劳动委员会申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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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行为肯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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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学校扣押金的行为和拒绝给予保险补贴的行为是违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学校是应该按合同约定给予你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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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三个月的押金和部分餐补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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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