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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销售员在从江分别与两个单位签订货物购销合同,货物于2004年5月发运到从江购货方现场.合同金额分别为:40500元.按合同约定,购物方签订合同后支付3000元定金,货到支付32000元.检定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但购货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货到二个单位分别支付12000元和13000元.货物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检定后,产品质量合格,经我公司多次催讨未果.二个单位其中一个已停产,另一个还在生产.

损害赔偿
2005-07-19 10:42: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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