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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因动迁私房不予安置诉讼,经审判庭调解,达成调解书,申大房地产公司暨代理人施德民(当时他本人已经是顺泰房产法人)承诺龙柏四村一套64.8平米房子作为安置房,我们按法庭中约定,交给了申大5万元为差价。被告方迟迟不交房。2002年3月8日申请执行,执行庭谈话中施德民说:由于申大债务累累,要先将房子转到顺泰房产后再转到我们名下(有执行笔录)。现在执行庭说,调解时房子产权不是申大的,执行受阻。执行庭说,查阅案卷,当时没有产权归属记录。目前执行庭说仍在协调中。

其它综合
2005-07-11 22: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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