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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呢?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应该归谁?

房产纠纷
2021-06-09 21:14: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未处理房产归属的,房屋增值部分由二人平均分割
  •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均分,由夫妻双方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贷款吗,共同还贷款部分的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 你好,要看房屋购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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