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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法人在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我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财产权属纠纷,我的户籍所在地是虹口区,经常居住地为杨浦区,杨浦法院已发来了传票,我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就管辖地问题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予认可。

行政纠纷
2005-07-06 17: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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