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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福建)与客户(四川)合同纠纷: 合同就标的、价格、数量、金额、履行时间及交货地点(即上海)和违约责任都作了约定。 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上海,实际交货地为上海北郊站(属闸北区管辖) 对方延期近两个月履行了本合同给我方造成极大损失。 鉴此我方向闸

证券投资
2004-03-07 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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