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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儿子朱xx,儿媳张xx两人先在中南汽车城购了一套住房,十年按揭的,同年三月~四月左右是他们跟父母说新沙开发快,A区、B区、C区分期购买,都是十年按揭的,问我父母买不买,我说那要去看一看再作决定。过了几天儿子朱xx带着父亲实地考察了,也问了开发商一些问题:1、从开始预定到交付的时间要多长,我想购买两个门面;2、你们替不替我们租出去,开发商回答可以替你们租出,要收取第一次中介费70%,租出门面国家要收取20%的税;3、建成要多长时间,开发商说一年的时间;4、听说你们这里购房年龄的限制,姓曹的同志讲没有这个规定,只要你有偿还能力,我也看到建设的沙盘图案和置业手册,回家后我和妻子、儿子、媳妇四人共同商量:1、决定买两个门面;2、经济问题;3、管理问题;4产权问题,一切手续办好后全归父母亲;5、门面要交预定,金预定金不知多少。朱xx开车送去一万元不够,开发商说两个门面要两万,过了几天又送去一万,一共是两万元,都是朱xx送去,过了一个多月门面,住房全部卖完,开始兴建,开发商来电话说,要我们准备钱,某日,开始首付款,我们把款子全部准备好,一共十万元点好,用报纸包好,交给张xx,朱xx开车,张xx拿钱,下午四点钟回家,我父亲:问办好了吗?张xx回答:办好了。 二OO四年12月份,开发商又来电话说,办房产证、房屋管屋业管理、纳税等项目要交钱,刘淑兰我妻子又从我的工资取出5000元加上家里取出的工资余额7000元,一共一万贰仟元,是刘淑兰交给张xx的,是朱xx开车一同去的。我朱开卖门面是全权委任大儿朱xx儿媳张xx操办的,总认为媳妇好,放得心,哪里知道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开发商又来电话找张xx,电话是我接了,说是五月二日带一切购房手续、交款凭证、身份证来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结果张xx叫父亲张伯成五月一日的下午就领当时张xx带着女儿在浏阳社港镇骨伤科医院住院了,我们去拿就没有了。另外房屋每月要付款1584元,从元月份开始从我(朱开福)的帐上付给中国银行1600元,到现在已付出9600元,一共付出141600元。张xx没有工作,不能买得起商品房,朱xx下岗,张xx还是在我的商店做事,每月工次500元,全家吃都在我家里,年终发奖金给她,四年差一个零四天,在我家经营的商店一共拿了57000元,她有商店里面拿了她的工资和奖金,没有理由再扣押我的房产证。朱xx和张xx两口子闹矛盾,闹离婚,总不能把父母的财产作抵押,我要过两次,她说是我给了她了,计划百年后的事情,死了只好交给他们。他们分家立业7年多,怎么把父母的财产扯到一块,父母的财产是留给自己年老治病、旅游和生活的,不增加儿子的负担。我们失策的就是对他们太相信了,只要是自家人,就相信了,我想问问您我的房子还能通过打官司要回来吗?

知识产权
2005-07-05 20:56: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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