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04年,我父母因为我的关系(是我要求父母借钱给我的朋友)借钱给我的朋友。金额为25万元。当时有写欠条。并且有写明每月利息2000元,并且借期为3年。但是现在我的这个朋友拿到了移民的身份,并且因为某种原因我和他的关系弄得很差。05年4月我父母从上海特地来广州,并且要求他给一个具体时间还清款项。他答应每月还款1万,当即也给出了一万,我父亲也写了一张收据表示收到1万还款。但是之后他只还了2000元,再也没有了,每次都推脱没有钱。因为他拿到了移民的条件,所以我父母担心,故要求他交出护照以示不会离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