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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1)如果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在同一省份,而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工作地点。请问之前工作在注册地(从实际经营地安排到公司注册地,有岗位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文件,但无其他书面文件或邮件),最近被要求去实际经营地(说是集团战略调整),属于调往外地工作的情形吗?(2)假设属于异地工作调动,那么工作岗位、生活津贴等符合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么?是否有依据可以向单位提出以上要求?谢谢!

劳动纠纷
2021-05-19 16:35:2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异地搬迁 不去的话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追问:请看一下我具体的问题,尚未走到仲裁一步啊
  • 可以协商处理或劳动仲裁的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属于调动工作地点,可以要求补偿,需要了解你工作的具体情况
  • 您好!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工作岗位、生活津贴按履行地进行,建议先和公司协商处理,您可以和我进一步详谈,可以给到您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 你好 劳动纠纷问题,需要了解是否是变相辞退,还是确实公司经营模式改变
  • 详细说明下,方便帮助到你,维护你的权益
  •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给您专业性的建议,按照公司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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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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