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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4月27日在途牛网预订了乌镇幸福路上民宿镜花水月房一间,入住时间2021年5月1号至2021年5月3号,共3天2晚。但后期未及时入住,平台和酒店也没有尽到提醒服务。电话联系平台,客服说只作为中间商帮我预订,不参与售后,让我自行联系酒店核实情况。酒店方面,没有做到用户入住核对信息,把房间租给其他客户了,导致我这边直接显示已入住了

损害赔偿
2021-05-19 09:27: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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