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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借了别人二十万,利息两分,当时只拿到手196000、第二个月还了15万,剩下的4万6按五万每个月给两分的利息,给了一年多,最后还不起了就没还了,又过了一年多他找我打欠条,连本带利写了七万多,当时我算了一下,欠他本金也就两万多一点,他直接利滚利算到了七万多,现在过去三年多了一分没给他,这几天又开始找我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不还他了,当时只有欠条没有合约,麻烦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债权债务
2021-05-22 05:55: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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