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2004年的7月毕业的,毕业后到杭州华大研发基因中心工作,跟单位签定了一份3年的工作合同。当时合同里都已经说明了我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如果我提前辞职的话,就要交每年4000的违约金。然后从今年2月份开始单位以我们部门经营状况不好为由,给我降薪了。每个月工资减为原来的75%。经过了几个月的考虑,我决定辞职。于5月31号向领导递交了辞职报告,这个月上旬公司人力的领导跟我说要我先付8000元的违约金。 我感到疑惑,公司说降薪是整个部门的都降的,但是我辞职就是我违约,要收我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