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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身后无遗嘱留下一套房子是我们同住,四个子女,我们可以办居住权吗?

继承
2021-04-30 16:43: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先去做房产公证
  • 一套房子,每个子女都有分额 如果不卖,仍是要一起住,那么可以约定居住权
  • 如果那套房子是你们父母的自有房,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办个继承公证,然后去办理房产过户到你们名下
    追问:办公证都是要比钱哥同姐先改我们的名字,请问我们可以办居住权吗?
    解答:你哥哥姐姐他们所有人要一起到公证处去办公证
  •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讲讲看Q
  • 按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可以获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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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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