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令我非常烦恼的事.我请求你给予帮忙. 我有个执行案件,于2003年7月申请法院执行.我提供一处被告的房产,法院执行时 原来该房产是被告向第一人购买的,没过户手续,后来被告又转卖给第三人,又没办过户 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而第三人还没付清被告的购房款.法院贴出该房产的搬迁公告.要第三人搬迁,但第三人提出异议.后来法院于2003年6月裁定该房产不是异议人的,归第一人,既然法院贴出公告一年多啊,又裁定该房产 ?
-
根据您的陈述,法院至今未执结本案是错误的,详情最好能面谈,委托律师依法跟踪和解决本案,您无须烦恼,把烦恼交给我们.靳律师电话13527723597.另近日我有事未能及时回复,对不起!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