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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律师您好:我是重庆中保公司职员,百忙中打扰您,请教:我的新疆同学被人殴打致精神障碍,根据司法鉴定标准是重伤,凶手和当地公检法关系好,当地不给开具司法鉴定委托书,我们想来重庆或外省自己委托做个伤情鉴定,回去刑事自诉,我们想知道,这样取得的鉴定回到新疆是否可以刑事立案?当地法院有合法理由不予立案吗?

民事相关
2005-06-16 10:05: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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