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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按照您的情况描述,第三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只要你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且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应该与您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即所谓“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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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没有明显的违法情节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也就是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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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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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予续签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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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的话是N加1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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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这边具体情况能描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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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补偿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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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有很丰富的相关经验,很希望能帮助您,相关的案情需要更进一步的信息以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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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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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签合同,你可以拿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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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订三次考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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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您已经与公司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续签的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即2N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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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后续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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