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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月前把小电驴抵押给一个修车店。一共借了600元,当时把车抵押给修车店时只借了500,签了抵押收据每个星期利息150元。后面再借了100元,总共借了600元,每个星期利息200元。4个星期的利息一共给了650元。现在无力偿还,修车店老板把我的小电驴卖了。 1:我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吗? 2:我一共借了600元,现在已经还了650元,但只是利息。而国家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是24%,就是一个月利息12元。我还的650元算不算是我已经把本金和利息给足了,寻求警察帮助把车拿回来? 3:如果修车店老板坚持我要把原本的本金600元加后面没有给他的一个星期利息200元才把车还给我,我应该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
2021-04-23 14:25: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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