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谢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帮助我。 我主要是帮我姐姐咨询一些关于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问题。详细情况如下: 我姐姐是2003年4月19日去我目前现在仍是我姐夫的工厂工作的,当时是以女朋友的身份去的,一直在他工厂的帮忙工作着。2005年10月1日他们结婚了。也仍然在工厂帮忙。在工厂成立的时候我姐姐没有投资过,但是从2003年4月19日至今我姐姐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就是结婚了所有的钱都是由现在仍是我姐夫的妈妈保管。也就是我姐姐没有一分钱,没有任何的收入。但是仍然在厂里工作着。并且我姐姐03年去了后,是以女朋友身份,不是以打工身份。但是我姐姐当时有跟我姐夫说她以前在的那家公司每个月是1700元工资。我姐夫那时告诉她就年底一起结。但是由于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所以年底也没有结,一直到现在没有拿过一分钱。当然,在那里有一些日常必需的开销:如吃饭类的。我姐姐去后,是什么事情都干,也就是说跟着我姐夫一起没天没夜的干着,共同努力的工作着。而且还还了不认识我姐姐前的很多债务。 现在,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请林律师您帮我解答及帮助我姐姐拿回她应得的财产。 还有,工厂是私营并且没有在工商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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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管工厂是什么性质,在结婚后的收益等财产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婚前有约定,你姐姐可以分到一半的财产,你姐姐如要拿回应得的财产,最好请律师帮忙,在财产未被转移之前先做好对策,不然就麻烦了!如需帮忙,可来联系,我将竭诚为你们服务!联系电话020-87557478 手机1372540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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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