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南方周末》北京办事处的业务人员,任职三年了。现突然提出要她主动辞职!由于今年上层领导人事变动,去年签合同只到04年12月,,北京办事处所有人员都还没有续签合同。现在没有任何理由就要辞职或开除,而且没有补偿!还提出我老婆与客户签的合同必须两个月内全部到账,否则不给提成!可合同签定的是全年得业务量,且按月付款!
-
报社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即使解除也应当有经济补偿金.提成也是工资的一部分,适用劳动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如果还有问题或需要帮助,建议与律师当面沟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