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狗200503月办的犬证,5月20日晚上我母亲遛狗回家,途中遇到3民工,小狗叫了几声。我妈训狗,叫小狗不要对人叫,这时走过来一名16岁的男孩,他上前拍小狗的头,对它进行训斥,小狗咬了他的一口,当时只是一小红点,未破皮出血。后来他自己到防预站打针,选了最贵的防预针1704元,第二天又到医院做了个测试,结果防预针和试剂起了反应,又花去2000元。现在他们家到公安局要求我们赔款,说我家小狗上前咬他,并要承担男孩现在及若干年以后的医药费用,男孩现已痊愈,我们一家心里非常不平,不知如何处理。
-
1.如果小孩自身也有过错的,你可以请求减少赔偿.但你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2.如果将来产生的医药费,是由于这次被狗咬有关的,那么合理的费用则应继续承担.但根据你的陈述应该将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对方的不合理费用你方可以拒绝承担.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91048770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