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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应分给对方多少房产?我(男)68岁,大学教师,工龄50年,老伴68岁,工龄30年(中学讲师)。婚前我有70平米两室一厅一套,婚后1994年,由于我职称的变化,学校给我换成了三室一厅(81平米)一套和10平米的一间平房,都是福利分房, 但都是我花钱购买的,并且是我们单位分配的。在我分房后,她们学校也分房,由于我有了房子,她们单位就没有分给她,现在要离婚,婚前的70平米房子是否属于我的,婚后的增加的房子按“取得房屋一方给对方相对应的补偿;”,还是按“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自己的,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我应分给她多少房子。谢谢您。

刑事案件
2005-05-24 1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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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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