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和前男友交往三年多现在分手然后他找我要恋爱期间给我付出的所有费用这个法律如何判

婚姻家庭
2021-03-31 11:18: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这边给您通常情况的财产分属,具体情形您可以前来咨询。 如果是交往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 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是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但如果一方自愿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的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法律并不禁止,法院也不干涉,这种自愿给予“分手费”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且以金钱的实际交付为准,是否给付“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
  • 赠予给你的,不需要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