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交往3年,第一年我们有发生关系,是在我不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家里不知道我和他交往的事,每次和他说分手他就威胁我告诉我和他发生关系了家里。后来有次他让我写下欠他一万五千元据就同意和我分手,为了摆脱他我就写了。后来我们又和好了。在交往期间我没有收过他贵重的礼物,钱都花在吃饭和玩上面了。现在我家里不同意我和他在一起,他拿上欠条要我家退还他5万元,我该怎么办呢。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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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报警,因为该欠条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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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报警处理。他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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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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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