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4月份与交往两年的分手(分手原因为他不尊重我的家人,性格不合,本打算今年年初就与其分手,因为他在准备考博,于是在他考完博后才提出分手),我们之间从未订立过任何婚约。提出分手后,他期间对我大骂过,纠缠过。今年5月份盗取我的QQ号,在我的QQ上发现有人叫我老婆以及一张我与其他异性的合影,于是他妈妈打电话对我大骂,并骂我傍大款。我与他人只是朋友关系,照片也是一起工作时嬉闹所照。他家人对我家列了一份清单费用(所列费用为一起吃饭,过年送礼和一起旅游等费用,无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共计两万多元。但是过年我家也给他家送礼,我家也给他家买过礼物旅游费用也是一起承担。在交往期间,我还给他家做会计、护士兼职。我爸妈也经常帮他们家打扫诊所卫生等。我想请教:他家的要求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盗取我QQ号,并利用我QQ号对我进行辱骂的行为是否违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