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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给转正 领导让我自己走

合同纠纷
2021-04-02 06:19: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合法理由,就是非法辞退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 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具体问题建议您来详谈
  • 看你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工作下去。但是无论如何,都要保留以下证据,工资条,试用期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次,在试用期间,你有没有达到要求若无过失,在谈话时录音保存证据,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和公司谈判,在职期间是否有不符合考核需求,按照劳动法来解读,试用期三个月过后是自动转正,就算有问题也要在试用期内进行沟通,而不是试用期过后要求自离,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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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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