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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于4月底与业主签订了购买位于天河东的一套二手楼,由于业主是按揭,因此我们选择了转按揭进行交易。由于银行申请时间比较长,要过6月才能办理完手续,而国家最近出台6月1号后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因此业主要多付接近两万的税费。原先合同规定业主税金由中介方从所得1万中介费中支付,但中介费已不足支付业主税金部分。于是中介方提出,要求多出部分由本人支付或者终止合同,退还定金

民事相关
2005-05-19 13:56: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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