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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今年21周岁,于1月下旬应唐山“朋友”之邀,到唐山某奶茶店打工。近期该店以在甘肃敦煌开分店为由,派我家孩子到敦煌店工作。3月18日上午孩子突然用微信视频告知骑车跌倒眼睛划伤需要马上手术,先后要去了手术费和医疗费共计6.5万元。在此过程中一直有一个所谓大夫配合说病情的严重性,要求我尽快汇款以便及时手术。术后以大夫不让玩手机,不能总联系为由手机关机。只是偶尔用微信与我联系。后来我们怀疑孩子给拍过来的收款收据有问题,于是向孩子就医的敦煌市医院电话询问,才得知事情的整个经过就是一场骗局。因此于当晚到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敦煌110报警,敦煌110立即出警核实,也证明了整个就医过程是假的,而且经敦煌警方调查,孩子没有在敦煌乃至甘肃地区的行踪轨迹。只查到最后一站是唐山。并称此种案件以在敦煌发生多起,但均不在敦煌。在此后的两天内我多次向派出所请求尽快立案,派出所都以种种理由说此案不具备立案条件。至今孩子的手机仍处在关机状态,只是偶尔微信联系,我发现孩子每次和我微信联系都是小心翼翼。当我和孩子主动微信联系都是过一段时间在回,并且每次视频孩子都在所谓医院大厅一角,而是非病房,孩子都是里面穿着病号服,外边穿着大衣,和孩子说话说到敏感问题总是遮遮掩掩。说了几句就以有事为由挂断视频。最近几天根本就不视频了。只是语音留言。我高度怀疑孩子在被控制的情况下和我通信。我现在十分担心孩子的安全。 我们认为孩子已经落入传销等非法组织,虽然行骗人表面看是我家孩子,款项也是转给孩子,但明显背后是有人操纵。例如我向孩子要啥孩子都能在过一会给我发过来,比如经伪造的医院单据、医院的位置等,这些是我家孩子根本不可能具备的手段。公安部门以不具备立案条件为由,不给立案,即使拨打12345也是回馈如此。我现在很是茫然,请问张律师,我诉述的情况真的不够立案标准吗,我该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21-03-27 08:18: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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