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一名外省制药企业住南昌的业务员!2004年的11月分通过江西伟业医药公司的一位经理给一位林姓老板一笔49500。00的药品。合同约定一月付款。一月后我去催款时林老板已将那笔药品全发往安徽销售。因为我公司规定江西的药品不能跨地区销售。可当初合同里又没签此条约。给我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可最重要的是到2005年的3月分还是1分未付给我。那时双方约定于2005年3月15日全部结清。我有林老板的字据。3月15日还是未能届给我。经过再次协调后将没有在安徽卖完的货退掉。然后把剩下的款结付给我。2005年的4月16日退了2。2万的货。直到现在林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不付。多次催要都不能解决。还有现在林老板是一个新医药公司的最大股东。也是经理。但那个公司却不是林老板的名字注册的,现在我公司已给我停岗让我处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