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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这类精神损害是否应予以支持?

婚姻家庭
2021-03-19 12:01: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支持,但是支持的幅度不会很大,建议起诉离婚,让女方赔偿精神损失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麻烦点赞给予好评,谢谢您的支持~
  • 您好,民法典规定婚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男方受欺骗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代替孩子的亲生父亲履行了法定抚养义务,男方得知事实真相后,当然有权要求追索此前支付的抚养费。从男方的角度看,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对其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故同时有权要求侵害者赔偿精神损害。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赔偿精神损失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两码事。判决女方赔偿精神损失的依据是《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 你好,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可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吗?
  • 您好,我是石律师,这类需求法官会酌情支持,您也可以要求退还抚养费,如有其它疑问或想详细了解,可以来电或者面谈,会为您免费解答,希望能帮到您!您有什么具体的需求吗?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
  • 你好,你的情况不符合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可证明女方属欺诈故意,可主张返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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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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