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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因为要控制家庭的财务权,以方便他长年供养小三,对我实施多次家暴,我可以在财产上进行什么样的要求赔偿?可以在房产上要求多分同时还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害金吗?精神损害金是不是通常是五万封顶?家暴有证据,小三出轨也有证据

损害赔偿
2020-01-07 18:52: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案件,如果有证据证据男方存在出轨、家暴,女方无过错的,可以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一般不会超过五万元,但也不是绝对。财产分割上,法律规定了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分配原则,可以适当倾斜。
  • 如果存在家暴行为,你需要固定好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查明属实,第一次很有可能判决离婚,登记结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平分,如果对方存在家暴,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财产也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孩子一般是男孩归男方,女孩归女方,因为便于抚养,抚养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 怎样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适用婚姻法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重坚持性别平等的基本理念。一是公平地补偿,以平等保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照顾家庭投入较多一方的利益。二是有助于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和发展。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妻子遭家暴可以多分财产。此外,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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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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