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2004届毕业的大学生,在2004年10月份的时候,我进入了我现在的公司(是在西安公司在兰州的办事处),那时我们是和办事处的一位负责人进行了面试,并口头约定3至6个月是实习期,之后会转正,并承诺我们不会是临聘人员,转正后会有3金并享受相应福利.然后他们要求我们将体检证明和相关学历复印件发到西安公司,说是稍后会发给我们劳动合同.我们于10月18号被正式通知开始上班,一直到现在,但公司一直未将劳动合同从西安发过来,中间我们也曾怀疑过,但由于自己社会阅历过少,没有一直追究,只是正常干活.在2005年4月,我们向公司询问转正的事, 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只能作为临聘人员,每个月只有固定的工资,没有相应的3金等福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