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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年前我认识现在的男朋友,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个有妻室的人他隐瞒着后来才知道但他说他爱我他跟他的妻子没感情经常受气,叫我别走他要离婚跟我结婚并催我给他生个小孩以勉不至于以后鸡飞蛋打怕我反悔不嫁他,所谓的“定心丸”。那时我也很单纯只有15岁左右什么也没想就信他了,刚跟异性交往也不懂得避孕一次意外怀孕听他的糊理糊涂就把女儿生下了开始他对我们很用心特别疼爱我和女儿,2002年7月他老婆跟他离了他也到我们家办了洒席,原本说好了年底到他老家登记结婚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反悔,到了正月突然听他说他前妻在娘家又生了一个儿子简直就是睛天霹雳,又到了2003年7月他索性把他们接到深圳,即没和我结婚也没和她复婚说是要两个老婆要我做小那个女的也说让我和她做姐妹。真的气死我了也真太荒瘳了我不依可那时我女儿尚小回去太丢人了没法我就让他签了份协议我父亲和我老乡作中间人作证。协议:1、他自愿给我生活及精神补偿16万分期付;2、在我没和第三人结婚前他按实际情况付我生活费;3、女儿归我,今后女儿生活教育费由他付至满18岁;他现在真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只给了一小部份其它的他打算不给。

其它综合
2011-12-07 1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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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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