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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我家门前挖了一个坑,这个是故意挖的,导致我妈不慎摔伤,这个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1-03-09 09:51: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对方存在故意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
  •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赔偿责任的裁判方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是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形下发生的。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 可以报警调查处理。挖坑者造成地面损坏,妨碍他人出入行走,可以治安处罚。查证属实后,可以民事起诉索赔
  • 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具体可以找挖坑的人,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如果有相应的证据,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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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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