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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教各位高手,一桩离婚案件,为何迟迟不能判决,大意如下,本人第一次05年11月2日起诉开庭,被告坚决不肯,于06年6月6日再次起诉开庭,由于自己不小心,购房付款依据被盗,被迫撤诉(因付款在婚前,办理过户手续在婚后,说只有一周的提供证据的时间),等收集好证据,本人再于07年元月26日开庭,至今没有判决下来,我们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财产和孩子(00年出生)的监护权.开始我的律师说一般3个月到期判决,可到现在迟迟不判,这里面是否还有什么原因,到底有没有期限,请教各位高手,感谢了.

婚姻家庭
2007-05-02 12:40: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纠纷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第一次判决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法院05年和06年的 两次开庭没有不当之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撤诉是你的权利.你第三次起诉后,3个月是指的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或鉴定的时间不算作审理期间的.

    李英律师交流方式:0531—82641268 13176681796
    电子信箱:lawyerliying@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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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除了简易程序,我这个案子还有可能走哪些程序,法院讲,我的案子还需要一个调查取证(到我所购房的原来房东那里取证),您估计我的案子最长还需多长时间.请赐教,再次感谢!
  • 哦,补充一句,至今法院还没有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 多沟通。
  • 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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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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