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是被告,由于原告起诉离婚是找了熟人立案,当第一次法庭调解时我就要求对原告进行短信取证,可立案庭往主审法官上推,主审法官又往里案庭推,始终不立案.请问我现在应该咋么办?我也有对方的手机通话详单,但没有短信通话内容.其中晚上下班后与某个电话联系频繁.而通讯公司说有法院的手续就可以查看短信的内容.

婚姻家庭
2010-08-07 10:55: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书面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向办案法官递交申请。
  •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