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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1月实习,3月转正,2019年11月开始交社保,20年8月才补的劳动合同(非常简陋),后面2个月还是多久又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标注了业务提成部分当月发放70%.年底发放剩余的30%,中途离职不予发放。但是这个劳动合同我们方式前的,时候没有盖公司的章子,也没有一式两份给我们一份,这样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1-03-04 22:30: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的,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份。
    追问:那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哪些补偿呢?
    解答: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 违法情况较多,建议保留相应证据
    追问:该如何维权?可以针对哪些索取相关赔偿呢?
    解答:主要是双倍工资、䃼缴社保
    追问:本来我是不打算追究,然后打算正常离职的,所以在申请离职的时候写了个人原因,这个会有影响吗?因为他现在要扣我30%的绩效工资,才打算走法律的
    解答:不要主动辞职,可直接去仲裁
    追问:可是我已经在之前就递交了离职申请,并且也已经通过,公司已经找了新的人代替我的岗位,正处于交接阶段,这个该怎么办呢?
    解答:已丧失部分权利了,抓紧去仲裁吧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如果未给劳动者视为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双倍給11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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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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