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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套房子我与男友未能结婚就走进了法院。判决结果应给他为房子出资的五万多元。房子归我(我单位的福利分房我有产权证)。他早在我们一有矛盾的时候就把房锁强换了,并且与别的女人一直在房子里居住到现在。因为房子里有电器(我买的)及家俱(共同买的),他不离开我就不能回去住,只能住单位宿舍。他一直不搬离,因为怕他损坏我的东西所以五万多元钱一直没给他。后来无奈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他搬出去,我明确表示他给我钥匙(家俱也给他)的同时我给他钱。可是现在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还是没有搬。还在住着我的房子。而房贷电话费等因为我是房主费用却由我支付。因为身心的伤害我再也不想看到他,所以我避免和他有正面接触,所以我一次次的往法院跑,催促快点执行。

经济相关
2005-04-23 09:41: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类似案件的执行在实践中确实很难。按道理,执行阶段的执行依据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执行庭没有理由不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是既要考虑权利人(你)的权利,又要考虑义务人(他)的居住条件,但不管怎么说,法院的生效判决是一定要得到执行的。所以,建议你耐心等待,会有一个好结果的。
    一、法院可以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采取拘留等措施;
    二、你应该给他的费用如果拖欠,可能要承担给付利息的责任,但为保险起见你应坚持与对方同时履行;
    三、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其拒不履行判决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房租、房贷、水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