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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装修于2018年承包给一家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包工包料施工,装修完后,由于设计存在缺陷、质量问题以及有未按合同完成和多算工程量的项目,暂扣了一笔工程款,准备待以上问题完成后通过工程决算再将扣下的工程款结清,由于以上问题一直末解决,所以我方也一直未付暂扣的工程款,现装修公司以我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我家。存在设计缺陷有:1,客房阳台门宽度太乍,洗衣机无法搬运至阳台上(设计放在阳台上),这个问题于2020年6月份通过改门已解决。2,厨房下橱柜有2格在放置冰箱后无法正常使用,一格完全失去使用功能,被冰箱挡住,一格柜门只能打开一点点,基本也失去了使用功能,这个问题己无法解决。质量问题主要是有4个断桥铝窗户,每个窗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夹层进水起雾质量问题,后经2018年、2019年、2020年三次修复或更换,还是没有解决该问题。由于装修公司要起诉我家,为了维护自家的权益,经咨询断桥铝经销商总部才发现了更大的问题,装修公司严重违约,偷工减料,欺骗我们,合同要求断桥铝窗户型号是90型,现通过专业工具检测实为85型的,整整欺骗了我们三年。现我家也不想把事件扩大化,只要装修公司把窗户更换成符合合同要求的90型,经验收合格,然后扣减未做和多算工程量的款项后同意付清未款。

合同纠纷
2021-02-28 17: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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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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