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农村信用社工作,至今已有20多年,一直签有长期工作合同。2001年2月14日在回家的途中,我不慎被农用三轮车所撞,伤势严重!!在家人和领导的积极奔走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才得以出院。但至今仍依靠药物控制病情,医药负担巨大。 信用社未在规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向有关行政部门为我申请工伤。遗憾的是我当时病情严重,不能操心,而家人对此知之甚少,以至耽误了时间,也未提出工伤申请!! 现我病情已基本稳定,遂与领导协商处理此事。 社领导最后意见是发给我原工资,但不给我办理工伤。我原工资为1200,我不知道这样跟定工伤相比哪一个对我好,谢谢!!

其它综合
2005-04-21 21:22: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