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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8月18日应聘到济南市一私企装饰公司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后1500元/月)。可是试用期过后并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也只有2004年9月10日按时发了半个月试用期的工资,后来我们多次向老板琐要工资,才分三次总共发给了我2500元生活费。每次找他要工资,他都推说让我们等等,等到有了新工程再说。可到现在也没有新的工程下来,公司里人也走的差不多了。拖欠的少的都走了。看他的样子,对这个公司他也不是很有信心了,他是不是还干下去我们都不知道了。

证券投资
2005-04-19 07: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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