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于02年9月在校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健康综合保险,为期三年。05年3月我检查出患有鼻炎并长有息肉,必须做手术。 问题是,02年7月我就做过切除鼻息肉的手术,手术后息肉虽清除干净但鼻炎并未治愈。根据条款,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但我并不知道会再长出息肉,而且我已经投保超过2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是否必须给我赔偿呢? 希望律师能给我意见,谢谢!

其它综合
2005-04-18 10:2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