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我为公司一楼的仓储物投保,前段时间下暴雨,一楼的积水量达到40多公分.但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规定,一楼的仓储物要放在离地30公分的架子上面,否则仓储物受损,不予赔偿
请问,我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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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水深40公分,你的货物放在30公分的架子上,也会受损,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这部分损失。
铁肩担道义 诚信为公益
甘肃金刚律师事务所王春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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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二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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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约定中有这一条
一楼仓储物必须设置在高于一楼地面30公分的垫板上,对发生水灾事故是因未按要求放置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请问我能根据什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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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必须离开地面公分处。而你说水深离地面40公分,还用问,他们肯定要赔偿!只是你又碰到河南人一样的赖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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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人当初没有对该免责条款对您解释说明,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其他见其他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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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别约定吗?保险公司当时到仓库现场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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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