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在3月12日在某酒店定了婚宴,在预收定金的单据上写了如下内容:\"进受到**先生预定婚宴定金***元,地点在二楼宴会正厅\",但是酒店方在收到定金的12天后,突然打电话说由于他们失误,二楼正厅已经被预定了,要我改在三楼舞厅.我当时没答应,但是后来考虑不想和酒店弄的太僵,于是和他们口头达成协议,由酒店方对舞厅进行改造,达到举办婚礼的气氛.4月10日,我担心酒店会反悔,于是将当日口头协议打成文字,希望酒店签字.但酒店却突然变卦.不肯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